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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检查事项 | |||||
| 作者:佚名 政务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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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有关职能股室、各工商所。 依法检查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进行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以表明身份。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有权拒绝不出示执法证件的行政检查;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利和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进行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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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信息录入:清风 责任编辑:清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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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侯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办单位:侯马市信用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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