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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2个(含2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收费标准 (一)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二)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程序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准备开业申请材料; 第三步:递交设立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四步:按《受理通知书》约定的日期核准登记的交纳登记费、领取执照。免冠行政区划名称的有限公司由省工商局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后由省工商登记注册。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由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表)。 2.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审批项目的须提交有关审批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企业法人股东应提交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对外投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委派到新设公司任职人员的委派文件和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9.公司住所证明。公司自有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租赁房屋提交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10.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表)。 2.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变更决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 4.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不同登记事项分别还应提交的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提交企业名称微机库查询单。 2.变更公司住所:提供新住所租赁协议和出租方房产证明,公司自有住房提交房产证明。 3.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1)变更股东需提交新股东职业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股份转让协议(出让股东和受让股东签字)。 (2)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证明,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 4.变更注册资本 (1)增加注册资本应提交增资部分的验资报告 (2)减少注册资本应提交减资的验资报告、减资公告(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应当自第一资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可申请减资)原件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文件。 5.变更经营范围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6.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出具变更后董事、监事、经理的职业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还应出具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职文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3.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按《公司法》,公司解散条款办理); 4.三次注销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可提交注销申请);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销户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